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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錨定到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實施方案》指出,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占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的新階段。同時,新能源開發利用仍存在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不足、土地資源約束明顯等制約因素。《實施方案》要求,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更好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實施方案》提出了7方面21項具體政策舉措。一是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筑領域應用,引導全社會消費新能源等綠色電力。二是加快構建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全面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靈活性,著力提高配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穩妥推進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三是深化新能源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優化新能源項目接網流程,健全新能源相關公共服務體系。四是支持引導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推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提高新能源產業國際化水平。五是保障新能源發展合理空間需求,完善新能源項目用地管制規則,提高國土空間資源利用效率。六是充分發揮新能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益,科學評價新能源項目生態環境影響和效益,支持在石漠化、荒漠化土地以及采煤沉陷區等礦區開展具有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效益的新能源項目,促進農村清潔取暖、農業清潔生產,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七是完善支持新能源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優化財政資金使用,完善金融相關支持措施,豐富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完)